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校内课后特色托管服务项目遴选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2 21:39:5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指引,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30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2023)5号)、《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荔教办(2023)125号)等文件要求。

我校于2023年9月19日在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公众号发布了《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关于遴选2023学年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公告》,截止到2023年9月21日下午1700,共有4家第三方机构报名。

学校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第三方机构资格审核、评委打分等环节,选出我校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现公示遴选结果如下:

广州市海珠区朗迪教育培训中心、广州市荔湾区智多星教育培训中心2023年9月-2024年8月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综合类第三方机构。

若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8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273号

 

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

2023年9月22